在近期举行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何亚东就中国在世贸组织(WTO)中的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发表了重要声明。他表示,中国已向WTO提交了关于该问题的立场文件,明确指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享受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制度性权利,但在当前及未来的WTO谈判中,中国将不再寻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何亚东强调,这一决定不会影响中国在WTO中的发展中成员身份,也不会影响中国享受现有WTO协定中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的权利。他指出,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和身份没有改变,始终是“全球南方”的一员,并将永远与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
据介绍,中国在加入WTO时,以发展中成员身份参与谈判,并承担了力所能及的义务。例如,中国率先将农业综合支持量约束为零,放弃使用农业“发展箱”补贴和农业出口补贴的权利。中国的农产品平均关税在2010年降税义务履行完毕时已降至15.2%,远低于发展中成员56%和发达成员39%的平均关税水平。
近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并在多个领域宣布不寻求特殊和差别待遇。例如,在服务贸易国内规制、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九十四国集团提案等谈判中,中国均表现出不寻求特殊待遇的姿态,为推动谈判取得成果、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WTO总干事伊维拉对中国这一立场表示赞赏。她称,中国的决定体现了对建立更加平衡、公平的全球贸易体系的承诺,释放了支持WTO改革的强烈信号,并将有助于为所有成员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伊维拉表示,这一举措无疑将激发讨论,并帮助打造一个更灵活、更高效的21世纪WTO。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研究员纪文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在世贸谈判中不再寻求新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体现了一种积极主动推动多边贸易谈判并促进全球合作的姿态。他指出,这一立场与中国对自身定位和发展阶段的认知高度一致,表明中国的发展中国家身份未因在WTO谈判中放弃寻求特殊和差别待遇而改变。
纪文华还表示,中国的立场旨在回应和反驳一些不实指责。某些国家认为,中国经济发展已使其不再符合发展中国家标准。然而,国际惯例表明,发展中国家地位通常由国家自行认定,中国的自我认定完全符合相关规则、惯例及许多国家的实践。他强调,中国此次决定仅涉及不再寻求特殊与差别待遇,而并未否认自身发展中国家的身份,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
何亚东进一步指出,中国大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为世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例如,中国已对所有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百分之百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并在积极推进通过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实对53个非洲建交国实施百分百税目产品零关税的举措。
他表示,中国将一如既往地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并与其他发展中成员站在一起,推动将发展作为WTO议程的中心,更好地弥合南北发展鸿沟,推动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