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近日发布监管措施公告,对广州雪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李昌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在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中存在违规操作,涉及部分产品未按合同约定开展投资运作的问题。
根据监管部门披露,广州雪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主要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以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要求。这两项法规均对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合规性作出明确规范,要求管理人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公开信息显示,这家成立于2014年3月的私募机构,主营业务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目前旗下管理着多支私募基金产品。此次被采取监管措施,暴露出该公司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此次监管行动中,公司董事长李昌民作为主要责任人同步收到警示函。监管部门通过双管齐下的方式,既针对机构主体也指向直接责任人,体现了对私募行业合规运营的严格监管态度。目前,该公司尚未就此次监管措施作出公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