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广东东莞一员工“私自不加班”被罚,律师:此举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时间:2025-09-08 17:13:00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一则关于企业处罚员工“私自不加班”的通告在网络引发热议。广东东莞某公司发布的处罚文件显示,员工房某某因未获主管批准擅自不加班,且经多次沟通仍不配合,被处以记大过并罚款100元。通告还明确,若再次出现类似行为,将面临更严厉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关系。该事件迅速成为社交平台焦点,网友纷纷质疑“不加班就要罚款”的合理性。

涉事公司9月8日回应称,房某某所在岗位实行每日10小时固定工时制,但其在8月23日、27日未完成规定时长,因此依据内部规定执行处罚。公司强调,该岗位工作性质特殊,需保障运营效率,故对工时管理较为严格。然而,这一解释并未平息争议,反而引发更多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讨论。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企业以“私自不加班”为由对员工罚款,违反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此类处罚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且每日一般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他强调,涉事公司以拒绝加班为由罚款,实质是克扣工资,已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企业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安排加班,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并保障劳动者权益。任何单方面强制加班或以罚款手段迫使员工超时工作的行为,均涉嫌违法。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劳动法规执行与企业管理之间的平衡问题,也提醒劳动者需增强维权意识。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