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一段因“爱情”引发的金钱纠纷近日落下法律帷幕。一位事业有成的外贸公司女老板李女士(化名),为促成与已婚男下属张某(化名)的婚姻,主动支付300万元作为“离婚补偿款”,最终却落得人财两空,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这场“爱情投资”的闹剧,不仅让当事人付出惨痛代价,也为社会大众敲响了警钟。
李女士经营的外贸公司规模不小,四十余岁的她事业蒸蒸日上,唯独感情生活始终空白。两年前,公司里三十多岁的男下属张某凭借其能言善道和勤恳的工作态度,逐渐走进了李女士的生活。两人频繁的业务接触,让李女士对这位已婚男士产生了别样的情愫。然而,张某已有家庭,夫妻关系虽平淡却稳定,这让李女士的“爱情”陷入了困境。
为了打破僵局,李女士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主动提出,愿意出资帮助张某与原配离婚,以此换取两人的未来。张某起初犹豫,但在300万元的“离婚补偿款”面前,他很快接受了这笔交易。不到三个月,张某便拿着离婚证出现在李女士面前,并承诺“等孩子适应期结束,就与李女士领证结婚”。沉浸在幸福憧憬中的李女士,甚至开始筹备婚礼,连喜帖样式都精心挑选。
然而,现实很快给了李女士一记重击。张某在拿到钱后,态度逐渐冷淡。他先是借口“孩子需要时间适应新环境”,一再推迟领证日期;后来干脆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偶尔见面也只是敷衍几句便匆匆离开。李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了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当李女士向张某讨要300万元时,对方的态度让她彻底寒心。张某声称,这笔钱是李女士自愿赠与的,属于恋爱期间的正常支出,拒绝返还。面对如此无赖的行径,李女士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她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转账备注中明确写明的“离婚补偿款,用于办理离婚手续”,以及张某承诺“离婚后立即领证”的录音。
法庭上,张某仍试图狡辩,坚称300万元是李女士主动赠与,用于两人未来生活。然而,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他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法院最终认定,这笔300万元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既然两人未能成婚,且金额远超日常人情往来,张某必须全额返还。这一判决,为这场荒诞的“爱情交易”画上了句号。
判决结果公布后,李女士在朋友圈发文:“爱情可以当饭吃,但不能当傻子骗,这次花钱买个教训,值!”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有人调侃张某“差点把自己玩进去,以后怕是没人敢跟他谈对象了”;也有人劝李女士“姐姐有钱有事业,下次找对象擦亮眼,别再被‘爱情滤镜’坑了”。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人们,感情中掺杂金钱交易本就风险重重,若遇到心术不正之人,更是容易血本无归。法律虽能追回损失,但受伤的感情和浪费的时间却无法弥补。愿每个人都能在感情中保持清醒,别让“爱情”成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