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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业新规:终结“零费率”恶性竞争,期货公司转型在即

   时间:2025-08-11 13:10:26 来源:金融界编辑:快讯团队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期,中国期货业协会针对期货行业内长期存在的恶性竞争问题,发布了《期货公司经纪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该新规旨在引导期货公司将功能性置于首位,强化专业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并规范竞争行为,从而遏制行业内愈演愈烈的“内卷式”竞争态势。为期货公司提供转型的契机,新规还设置了合理的过渡期。

新规内容详尽,共包含19条条款,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管理要求。首先,新规明确了经纪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为行业内的竞争行为划定了清晰的界限。在手续费管理上,新规要求期货公司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规范流程,强调科学定价,并要求期货公司合理设定收费标准。

为确保信息透明度,新规提出期货公司必须在经营场所充分公示手续费信息。同时,期货公司需与客户明确约定手续费的收取费率或金额及其变动事项,并严格履约执行。新规还引入了重点回访制度,以强化风险防范,特别是针对互联网开户客户,以及交易频繁、手续费较高、亏损较大的客户群体,增加回访频次。

新规还明确列出了期货经纪业务活动中的八大禁止性行为,其中包括禁止向客户收取低于交易所公示标准的手续费,切断“零手续费”等恶性竞争手段;禁止以低于服务成本的手续费开展竞争,确保期货公司在交易系统稳定性、投研支持、客户服务等方面的投入;禁止变相提高或降低与客户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维护手续费约定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经纪业务作为期货公司的核心业务,对行业总收入贡献巨大,是期货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石。然而,部分期货公司通过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手段,如“零手续费”、承诺返还手续费、贬低同行等,严重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这种过度压低手续费的行为,导致期货公司在关键服务领域的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交易者的服务体验。

期货市场的竞争格局呈现出明显的“金字塔型”,头部公司凭借规模效应维持经纪业务优势,而中小公司则陷入恶性循环,即“手续费战-利润压缩-创新乏力”。客户对费率的敏感使得价格战愈发激烈,“双高返”成为行业内拓展客户的普遍手段。

据统计,2023年中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达到85.01亿手,同比增长25.60%;累计成交额为568.51万亿元,同比增长6.28%。然而,同年全行业150家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收入合计为234.65亿元,较2022年下降了4.85%。2024年,全国期货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12.93亿元,同比增幅约3%;合计实现净利润94.71亿元,同比降幅约4%。利润下滑限制了业务创新、人才培养的投入,也阻碍了期货公司的多元化、特色化、国际化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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