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澳环保公开表示,其日常经营维持正常状态,各项业务活动均按计划有序进行。公司承诺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职责。
自成立以来,嘉澳环保一直专注于研发和生产具有前瞻性、环境友好、可再生及可生物降解的生物基增塑剂产品。经过长期的技术沉淀,公司已成功构建了以生物基增塑剂、无苯增塑剂和功能性特种增塑剂为核心的多元化环保产品体系,并配套生产环保型稳定剂系列。这些产品广泛应用于航天、汽车内饰、儿童玩具、食品包装、建材、管材、塑料薄膜及家装材料等关键塑料制品领域,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
然而,2024年对嘉澳环保而言是充满挑战的一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欧盟生物柴油反倾销政策、市场需求疲软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全年净利润出现亏损。
此前,嘉澳环保还遭遇了监管方面的处罚。2024年8月,公司收到了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据公告,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嘉澳环保存在未按规定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问题,导致2022年度和2023年度报告中的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性。
此次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健、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逸敏作为主要负责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嘉澳环保、沈健及吴逸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此记录于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关于嘉澳环保此次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与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有关。
针对此情况,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及相关公告材料,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有权向嘉澳环保提出索赔。初步索赔条件设定为:在2025年6月24日之前买入该股票,并在2025年6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然而,最终的索赔条件将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