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一位家长在人民网留言板块反映,其孩子所在的龙岗区某小学二年级英语课程安排存在不合理现象。据家长描述,该校二年级每周仅安排1节英语课,远低于周边其他学校同年级的3节标准,也明显少于三至四年级的4节课时。作为语言类学科,英语课时甚至大幅低于语文学科的7节,且英语教师代课情况较为混乱。
该家长进一步指出,学校不仅取消了英语随堂练习的配套教辅资料,还禁止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入校。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将本应由学校承担的教学责任转嫁给家长,属于典型的"但求无过"管理思维。家长明确提出诉求,希望将二年级英语课时增至每周3节以上,若因师资不足,应按实际需求增配英语教师。
针对家长反映的问题,龙岗区教育局于9月8日作出详细回应。据介绍,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小学英语课程应从三年级起正式开设。龙岗区结合本地教学实际,通过调研论证制定了《龙岗区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指导表》(试行版),明确建议小学一、二年级可开设以听说训练为主的英语地方课程,每周安排1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课时。当前该校二年级的英语课时安排完全符合相关规定。
对于不同学校间存在的课时差异,教育局解释称,《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施方案(2025年版)》允许学校在保证周课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自主调整各科目课时分配及单节课时长,鼓励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开设长短课、大小课。因此,各校在政策框架内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和教学特色进行课时安排,属于正常现象。
关于教师分工问题,教育局引用《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及《深圳市课程实施方案》说明,语文与外语学科在总课时占比上存在明确差异(语文20%-22%,外语6%-8%),这导致两学科教师在班级授课量上存在客观区别。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学校有权根据教学需要进行合理分工。
针对教辅材料争议,教育局特别强调,为落实"双减"政策,广东省教育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要求。鉴于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校内巩固练习已通过教材配套习题满足需求,因此该学段无需使用额外教辅材料,严禁学校或教师推荐相关材料。学校禁止学生携带教辅入校的做法完全符合政策要求,不存在推卸教学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