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于周五收盘后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这一政策被视为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的第三阶段重要举措。新规聚焦销售环节费用优化,旨在进一步降低投资者成本,同时规范基金销售机构的收费行为。
公募基金行业涉及多方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和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主要负责投资决策,例如资产配置和证券买卖;托管机构多为银行或券商,负责保管投资者资金;销售机构则涵盖银行、券商、独立第三方平台(如蚂蚁、天天基金)等,是投资者接触基金产品的主要渠道。其中,独立销售机构因缺乏自有产品,更依赖外部基金合作,此次新规对其影响尤为显著。
根据新规,基金销售费用体系迎来多项调整。认购费和申购费方面,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的费率上限分别降至0.8%、0.5%和0.3%,同时鼓励销售机构进一步打折。目前,部分头部平台已尝试“零申购费”模式,以吸引投资者。赎回费方面,新规要求全部费用计入基金财产,并简化费率档位为三档:持有7日内1.5%、30日内1%、6个月以上0.5%。这一调整旨在抑制短期交易,鼓励长期持有,但短期投资者可能面临更高成本。
销售服务费也迎来上限调整。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的年费率上限降至0.4%,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降至0.2%,货币市场基金降至0.15%。持有期超过1年的份额(货币基金除外)将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这一变化直接影响了销售机构的收入结构,尤其是依赖持续服务费的机构。
在客户维护费方面,新规维持个人客户销售保有量50%的比例不变,机构投资者权益类基金保有量比例维持30%,同时鼓励销售机构提升个人客户服务能力。这一政策对以机构客户为主的销售机构影响较小,但以个人客户为主的独立销售机构需调整服务策略。
据证监会7月公布的公募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全国共有394家销售机构,包括147家银行、99家券商、30家期货公司、9家保险/代理/经纪公司、10家咨询机构、92家独立销售机构和7家基金销售子公司。其中,独立销售机构因业务单一,受新规冲击最大,行业洗牌或加速。
此次费率改革是继2023年7月《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发布后的第三阶段。前两阶段分别降低了管理费和交易佣金,此次聚焦销售环节,进一步压缩了行业利润空间。对投资者而言,费率下降直接减少了交易成本;对销售机构而言,中小型机构可能因收入减少而退出市场,行业集中度或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