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文字表述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与讨论。事情的起因是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帖,指出了北大录取通知书中存在的两处语句问题。
网友首先关注的是通知书中的表述“我校决定录取你入xx学院(系)专业学习”。该网友认为这句话存在句式杂糅的问题,指出“决定”、“录取”、“入”和“学习”等多个动词的使用显得冗余,且“录取”一词后接兼语结构并不恰当。为此,网友建议修改为“我校决定录取你为xx学院(系)专业学生”,以使表达更为简洁明了。
另一处引发争议的表述是“请你准时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凭本通知书到校报到”。网友指出,这句话存在语序不当和用词不当的问题。首先,“准时”作为状语,应置于谓语“到校报到”之前,而非时间状语“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之前。其次,“准时”一词通常对应具体的时间点,而“八月十八日”涵盖了一整天的时间范围,因此建议将“准时”改为“按时”,并将整个句子调整为“请你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凭本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
面对网友的质疑,北京大学迅速作出了回应。校方表示,感谢网友提出的宝贵建议,并将这些建议及时反馈给了学校招生办公室,承诺后续将研究如何改进录取通知书的表述。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华中师范大学的教授张三夕。张教授认为,虽然网友指出的两处表述并非严重的语病,但确实存在不够简洁通顺的问题。对于第一句,张教授指出,“录取你入专业学习”虽然“说得通”,但动词的叠加使得表述显得啰嗦。相比之下,“录取你为某专业学生”的表述更为简洁。至于第二句,张教授表示,汉语中状语的位置相对灵活,但“准时于某日到校”的表述并不符合语言习惯。将“准时”或“按时”调整至“到校报到”之前,会使句子更加通顺自然。
张教授还强调,公文类文本应注重简洁明了,避免读起来拗口。虽然此次争议中的表述并无大错,但确实有改进的空间。他建议北京大学在未来的公文写作中,更加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以更好地传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