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明确数字标签作为预包装食品信息展示的新形式,其内容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及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标示要求。
公告进一步提出,若食品数字标签中已完整展示生产者详细地址,实体标签可简化相应标注内容。这一调整基于今年3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标签信息呈现方式,提升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效率。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持续联合相关部门完善食品标签管理体系,已构建起覆盖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全流程的标准体系。该体系通过规范标签内容、格式及强制标示事项,不仅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也有效保障了消费者对食品成分、生产信息等关键内容的知情权,对促进食品行业诚信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