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其中一项关键条款引起了广泛关注:
根据新规,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达成协议,或劳动者是否书面声明放弃社会保险,所有不缴纳社保的约定均被视为无效。
该司法解释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生效,这标志着:
企业将无法再以任何形式规避社保缴纳责任;即便员工签署了放弃社保的协议,他们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中任何关于放弃社保的条款都将失去法律效力。
面对这一新规,企业面临的用工风险显著增加,那么企业HR应如何迅速了解本地社保政策,及时排查合规隐患呢?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详尽的社保合规指南。
一、法律明确:不缴社保协议一律无效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无论员工是否知情、同意或签署了相关承诺书,均被视为违法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且不能以“员工自愿”、“试用期”或“外包身份”等理由抗辩。
关键信息如下:
适用时间 | 2025年9月1日起 |
是否适用试用期 | 是,试用期员工也必须缴纳社保 |
“自愿不交”承诺书 | 无效,不能豁免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责任 |
劳动者可否解除合同 | 可,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
是否需损失证明 | 无需证明实际损失,未缴纳即违法 |
二、企业不缴社保将面临三大风险
随着司法解释的明确实施,企业若仍不规范缴纳社保,将面临更具体、更标准的法律后果。
风险一:员工主动解除合同并索赔。员工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若员工在职时间较长,补偿金额可能高达数万元,甚至更高。可追溯时效长达一年,涉及离职员工的补偿可能累积。
风险二:面临劳动监察处罚、追补缴费及滞纳金。劳动监察机构有权对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一次性补缴所有未缴社保及滞纳金,企业将面临经济成本和行政风险的双重损失。
风险三:仲裁/诉讼败诉率提升。一旦进入劳动争议程序,用人单位几乎无法通过“员工同意”规避责任。仲裁机构普遍认定“未缴社保=违法”,员工索赔成功率显著提升。
三、企业如何快速响应新规
为避免在新规生效后踩雷,企业应立即梳理高风险操作,进行用工自查:
试用期不缴社保,转正后再缴 | 违法行为,需补缴及赔偿 |
口头或书面约定“工资含社保”,不统一缴纳 | 违法行为,免责协议无效 |
将员工外包为“个体工商户”形式避险 | 如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仍应缴纳 |
外地员工未缴当地社保 | 违反属地缴纳原则,影响合规性 |
临时工、小时工无社保安排 |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需缴纳 |
作为HR或管理者,建议尽快采取以下四步行动:
- 自查用工体系,全面筛查未缴社保人员,重点关注试用期员工、实习生、外包岗、劳务派遣及项目临时工的参保情况。
- 审查合同条款,清除所有涉及“员工承诺自愿不缴社保”的表述,避免合规隐患。
- 规范人事流程,确保正式员工从入职当月起缴纳社保,不得因任何理由推迟。
- 掌握各地最新政策,精准缴纳,避免少缴误缴。由于各地社保政策差异大,及时获取本地最新政策至关重要。
四、如何快速掌握各地社保政策最新标准
不同城市的社保缴费比例、基数上下限及起征点标准存在显著差异,企业特别是异地用工的公司,在政策理解与执行上往往存在偏差。
建议使用提供的“政策查询”服务,您可以快速查询到:
- 全国各省市最新社保缴费比例与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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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政策文件发布时间与适用期,避免信息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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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规是企业不可逾越的底线
随着本次司法解释的实施,关于社保缴纳的模糊地带将被彻底消除。不存在“员工自愿不缴”的灰色协商,不存在“试用期拖延”的侥幸心理,更不存在“外包身份免责”的幻想。
法定社保,一份都不能少,它不仅是企业合规运营的前提,更是企业用人制度可信、人才管理规范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