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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IPO预先审阅机制启动,哪些企业能享受“绿灯”?

   时间:2025-07-14 09:11:43 来源:上海证券报编辑:快讯团队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正式推出了《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这一创新举措旨在优化服务,特别是针对优质科技型企业。该机制参考了国际市场的先进经验,旨在提升上交所的预沟通服务效率,以及整个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流程的质量。

此次推出的预先审阅机制,是科创板的一大试点项目。自科创板设立以来,上交所便建立了IPO咨询沟通制度,这一制度在帮助企业降低上市筹备成本、提高发行上市的可预测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减轻优质科技型企业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和上市计划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上交所决定引入预先审阅制度。

具体而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正式申报IPO前,通过保荐人向上交所申请预先审阅。这一过程严格保密,审阅的结果及相关文件不会对外公开。预先审阅机制的实施,将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审核效率。

预先审阅指引共包含12条内容,主要分为五大部分。其中,在适用情形方面,该指引明确指出,对于正在进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如果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和上市计划可能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那么这些企业可以在申请科创板上市前申请预先审阅。

在申请文件要求方面,发行人需要参照相关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以及上交所的受理指引来提交预先审阅申请文件。文件封面应明确标注“预先审阅文件”字样,并提交专项说明以证明符合预先审阅的适用情形。保荐人则需要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适用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预先审阅的工作机制参照了上交所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程序,通过问询和回答的方式开展工作。对于指引未尽事宜,将参照上交所的其他业务规则执行。上交所将根据预先审阅情况形成审阅意见,并告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发行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正式申报科创板IPO。

在保密要求和与正式申报审核的衔接方面,预先审阅阶段的相关信息及文件将严格保密。发行人正式申报IPO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并同时披露预先审阅阶段对上交所审阅问询的回复文件。如果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已经按照预先审阅的问询和回复进行了更新,且没有发生影响发行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的新增事项,上交所可以不再提出审核问询。

在相关责任要求方面,发行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需要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接受上交所的自律监管。如果出现违反预先审阅指引的情况,上交所将视违规情形和情节轻重,终止预先审阅程序,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纪律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预先审阅并不是企业申请发行上市的必经程序。上交所通过预先审阅,旨在提高IPO申报文件的质量,促进审核效率的提升。但预先审阅情况并不代表正式申报后上交所的审核意见,也不构成上交所对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预先确认。

在推出预先审阅指引前,上交所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1条建议。经过认真研究,上交所对部分意见进行了吸收,进一步完善了预先审阅的适用情形和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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