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监管分局的一则处罚公告引起了广泛关注。公告指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了处罚。
具体而言,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被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在租赁业务开展前的尽职调查工作中存在疏忽,未能做到足够审慎;租赁物的价值评估管理体系存在明显不足;以及在租赁物管控方面,对构筑物的分类管理不到位。
针对这些违规行为,监管分局不仅对公司本身进行了处罚,还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顾可扬,曾任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用事业租赁一部副总经理及公用事业业务部总经理,因其对公司租前尽职调查不审慎以及对构筑物分类的租赁物管控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受到了警告处分。同样,俞玲玲作为公司风险管理部的总经理,因对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也收到了警告。
为了以示惩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分局对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出了110万元的罚单。这一处罚不仅体现了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秩序维护的决心,也提醒了所有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行业规范,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