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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网下打新规则大变!你准备好了吗?

   时间:2024-08-22 14:18:25 来源:ITBEAR作者:陈阳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ITBEAR】8月22日消息,为深入实施新“国九条”和中国证监会“科创板八条”的相关部署,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起草了《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征求行业意见,旨在进一步强化网下投资者的自律管理。

据悉,此次《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修订涉及30条内容,包括22条修订、6条新增和2条删除。修订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增强网下投资者的专业性、优化注册条件、与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行为管理等多个维度。

据ITBEAR了解,此次《修改决定》特别强调了对网下投资者专业性的要求。作为新股发行一级市场中具有价格发现职能的重要参与主体,网下投资者的询价和申购行为对新股发行具有重大影响,关乎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也影响着新股发行的成功与否。因此,网下投资者需对发行人进行深入研究,作出专业价值判断,并切实承担起市场主体的责任。

为提升网下投资者的专业能力,《修改决定》在注册条件和业务开展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了专业能力要求和薪酬约束。机构投资者需建立首发证券薪酬考核机制,设置风险绩效考核指标,并对报价的客观性、审慎性进行回溯验证。相关指标或验证结果将纳入研究人员和投资决策人员的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或回退机制。此外,明确专门从事证券投资业务的一般机构和个人可申请注册为网下投资者。

在注册条件方面,《修改决定》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加强了网下投资者的诚信约束和持续经营能力要求。新增了网下投资者近12个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最近12个月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未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等风险处置措施的注册要求。

此次修订还解决了与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制度的衔接问题,贯彻落实“科创板八条”,新增了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的注册和账户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的相关安排。

《修改决定》同时强化了网下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发生重大事项时,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同时细化了协会针对重大事项报告采取的处理措施。

在账户管理方面,《修改决定》也进行了优化,旨在提高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完善对注册账户的跟踪分析评价和分类管理。明确了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资格限制自律措施期限届满后的账户状态调整规则。

为了加强网下投资者的行为管理,《修改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网下投资者独立开展网下询价与申购业务的行为规范,包括不得泄露估值定价方法和协商报价、审慎合理使用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不得发表不实或不当言论等。

此外,《修改决定》还完善了对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禁止性规定,确保网下投资者独立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并压实了证券公司网下投资者推荐责任。

在数据保护方面,《修改决定》也加强了网下投资者信息以及相关数据资料的保护和管理,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和数据。

此次修订还重塑和完善了违规行为处理机制,对中证协可采取的工作措施类型进行调整,并强化了惩戒力度,确保与《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的协调统一。

为了严把注册端口,强化网下投资者队伍建设,《修改决定》对于故意隐瞒重大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网下投资者,采取了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的处理方式,并在一年内限制其再次提交申请。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违规主体的震慑力度,《修改决定》优化了违规行为处理措施,对频繁高报价机构从严进行资格限制,并加强了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的有效衔接。

最后,《修改决定》深化了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的自律监管,要求中证协贯彻强监管要求,通过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不断优化检查、调查方式,以维护网下发行秩序。同时,明确了自律管理对象应提供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制度、文件和资料范围,并对自律管理对象的廉政监督权利作出规定。

此次修订的新规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现有规则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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