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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神”非法荐股获刑,三年竟赚1600万?

   时间:2024-08-22 13:06:56 来源:ITBEAR作者:刘敏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ITBEAR】8月22日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及非法荐股的案件。据悉,张某因创立信息咨询公司,未经国家证券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股票推荐业务,非法营收高达16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20万元。

据法院披露,自2020年至2023年间,张某先后成立两家公司,招募业务员,通过电话推销等方式向公众推荐股票,并违规收取高额服务费,总计获利1600余万元。在此期间,董某于2022年4月加入该公司,担任业务员,参与电话荐股活动,非法获利10万元。

张某在法庭上承认,公司所有员工均无推荐股票并收取咨询服务费的合法资质。他个人总结股票信息后,指示员工使用特定话术向“客户”推销,以赚取服务费。

受害者李某回忆,2023年2月中旬,他接到一个自称某咨询公司业务员的电话,对方声称提供股票投资咨询服务,承诺缴纳服务费后,将由专业老师提供投资建议,服务周期3个月,期间可赚取投资总额的30%。李某先尝试购买了一支推荐的股票,短时间内获利约3000元。随后,业务员要求李某支付全额服务费,李某转账3.88万元。然而,之后推荐的股票均处于亏损状态。李某再次支付2万元服务费后,又购买了5支股票,总计花费约75万元,但随后与业务员失去了联系。

朝阳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董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相关业务,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法惩处。除张某被判刑并处罚金外,董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2万元。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且二被告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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