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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实控人内幕交易?盈利竟达90%!

   时间:2024-08-21 09:43:05 来源:ITBEAR作者:周伟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ITBEAR】8月21日消息,近期,新莱应材(300260.SZ)发布公告,宣布因涉嫌内幕交易,公司收到了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一事件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江苏证监局经过调查,认定新莱应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水波存在建议他人进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同时,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郭红飞,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孟勇,以及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贾巧玲、方丰也被认定构成了内幕交易,他们或将面临总计超过760万元的处罚。

据ITBEAR了解,这起内幕交易事件可以追溯到6年前。2018年2月7日,郭红飞作为新莱应材的董事会秘书,指示证券事务代表朱孟勇披露公司拟进行的资产收购事项。次日,公司发布公告,称计划收购一家美国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半导体行业超高洁净应用材料制造商。

然而,与此同时,李水波在公司内部做出决策,指示郭红飞安排朱孟勇等公司员工,明确表达愿意出借资金,并建议他们使用个人账户增持公司股票。郭红飞、朱孟勇、方丰和贾巧玲听从了李水波的建议,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使用其提供的资金购入了“新莱应材”股票。

结果显示,这四位人员仅动用少量资金便实现了最高达90%的盈利。以朱孟勇为例,他在2018年2月2日购入了5.21万股“新莱应材”,买入金额为59.94万元(资金来源于实控人李水波及其家族控制的银行账户)。2020年5月20日,该账户将所有“新莱应材”股票卖出,卖出金额为113.63万元。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朱孟勇通过交易“新莱应材”获得了54.16万元的盈利,回报率高达90%。

针对这一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涉案人员实施严厉的“没一罚三”处罚:对李水波建议他人买卖“新莱应材”股票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责令郭红飞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新莱应材”股票,并没收其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6.83万元,同时处以230.51万元罚款;没收朱孟勇内幕交易违法所得54.16万元,并处以162.48万元罚款;没收贾巧玲内幕交易违法所得28.55万元,并处以85.66万元罚款;没收方丰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7.31万元,并处以51.92万元罚款。

对于此次处罚,新莱应材表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的事项仅涉及前述五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开展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财务状况造成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财务状况均保持正常,不涉及关于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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