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老年人消费权益的案件在江阴市引起了广泛关注。张大爷在同乡的推荐下,参加了一场看似普通的免费旅游活动,目的地是安徽某灵芝基地。然而,这场旅行却暗藏玄机。
在旅行过程中,张大爷被所谓的“专家”宣传灵芝的种种神奇功效所吸引,加上同乡的极力劝说,他最终购买了价值27000元的灵芝粉。然而,服用一周后,张大爷并未感受到任何明显的效果,于是要求商家退款。但经过多次协商,商家始终拒绝退款。
无奈之下,张大爷向江阴市消保委澄北分会寻求帮助。他向分会提供了灵芝粉实物以及商家出具的手写收据,收据上详细列出了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等信息。经过核实,商家确认了消费事实及收据的真实性。
在调解过程中,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争执焦点在于保健品的效果。消费者认为,服用后身体无明显好转,说明该保健品对自己无效,商家应全额退款;而商家则坚持认为,保健品的效果不能仅凭口头表述,需要相关证据来证明。双方因此陷入了僵局。
面对商家的强硬态度,分会工作人员展现出了高度的责任心和耐心。他们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从法律层面告知商家拒不退款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兼顾彼此利益。同时,分会工作人员还分享了多起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并建议消费者尽可能提供能证明自身身体状况的资料。
经过多轮艰难的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消费者将剩余未开封的保健品全部退还商家,商家则按原价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款。这一结果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商家起到了警示作用。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彰显了江阴市消保委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提醒广大老年人在面对“免费”或“小恩小惠”等诱惑时要保持理性。子女们也应提高防骗意识,多关心家中老人,了解其消费需求与心理,提供科学的消费建议和生活照顾。同时,老年人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发票、收据等凭证,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商家通过“免费旅游”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行为可能涉嫌夸大功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一案例再次提醒广大商家要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