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银行业迎来了一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变革。自今年4月起,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在内的五大国有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率先宣布将撤销或不再设立监事会。这一趋势在随后的几个月内迅速蔓延,多家上市银行纷纷跟进。
截至6月30日,据统计,已有17家A股及H股上市银行公开表示计划取消监事会设置,其中大多数银行已完成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程序,港股上市银行泸州银行也在其中。这一系列动作的背后,是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金融监管政策的共同推动。
新《公司法》赋予了股份有限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的新权力,该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可行使原本属于监事会的职权。随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这一变革,金融机构可根据公司章程,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以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进入6月下旬,随着股东大会的密集召开,多家上市银行进入了监事会撤销的决策高峰期。6月27日,五大国有银行在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撤销监事会的议案,相关修订待监管部门核准后将正式生效。与此同时,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以及长沙银行、上海农商行、北京银行等城商行和农商行,也陆续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明确表达了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决定。
这场变革不仅是顺应监管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更是银行业治理体系改革的重要一环。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创意研究所秘书长林先平指出,撤销监事会能够精简治理架构,提升决策效率,避免职能重叠,同时与国际公司治理惯例接轨,符合现代企业治理趋势。更重要的是,通过职能整合,可以强化董事会的监督责任,推动治理体系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然而,监事会制度的撤销也面临着监督职能如何平稳过渡的问题。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设立监事会以来,监事会制度已在中国商业银行中实施了近30年。在实践中,监事会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存在重叠,导致监督资源浪费和决策流程冗长。因此,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将由独立董事占多数,主要负责检查、监督银行财务状况、审查外部审计师报告、监督及评估银行内部控制,以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进行监督等。奥优国际董事长张玥认为,审计委员会将监督职能嵌入决策层,能够带来更高效的监督机制,有利于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
在监事会逐步淡出的同时,职工董事的角色逐渐凸显。招商银行和长沙银行等已在董事会中设置了职工董事席位,这一安排旨在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特别是在涉及员工权益、风险管理等议题上,职工董事能够提供一线实践经验,帮助董事会作出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