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桩涉及免税商品套购转卖的走私案件,揭示了不法分子如何利用免税政策漏洞进行非法牟利。
案件的主角是海南省乐东县的一名女子张某。2019年,张某在网上兼职群中结识了一名自称为“三亚导游”的网友。双方商定,由张某组织人员前往三亚免税店购买商品,“三亚导游”则通过网络转账支付货款及劳务费。这些劳务费,张某会转交给参与购买的人员,自己则从中抽取一部分作为好处费。
根据审理查明,张某不仅亲自带领游客到免税店购物,还逐渐扩大了其套购网络。2021年,张某在三亚免税店附近遇到了另一名网友“深圳老板”。“深圳老板”要求张某在朋友圈发布招募信息,每成功招募一人便给予一定费用。张某照做后,成功招募了更多人员参与套购活动,并将免税商品邮寄至指定地址。
值得注意的是,免税商品原本需要旅客凭票在机场、码头或火车站的特定窗口提取,并随交通工具离开海南。然而,张某及其同伙却违规将商品邮寄出岛,严重违反了免税购物的相关规定。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自2019年至2023年期间,张某利用他人免税额度在三亚某免税店套购离岛免税品共计1227件,非法获利约1.5万元,涉嫌偷逃税款高达36.14万余元。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罪。
面对法律的制裁,张某选择了主动预缴罚金15万元。今年4月末,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了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警示了企图利用免税政策进行非法牟利的不法分子。
案件中涉及的“三亚导游”和“深圳老板”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另案处理,等待他们的也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