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印发《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覆盖范围,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更灵活的跨境融资支持。
根据通知要求,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的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这一政策突破了此前部分地区的试点限制,将适用范围扩展至全国,为更多科技创新主体参与国际金融市场创造了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通过"创新积分制"遴选出的优质科技企业,政策给予了更大力度支持。这类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借用外债,额度较普通科技企业提升一倍。创新积分制作为科技部推出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通过量化指标评估企业创新实力,此次与外汇管理政策的联动,体现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精准导向。
在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方面,通知同步提出缩减负面清单的改革举措。通过优化外债资金使用规则,进一步放宽企业对外债资金的支配权限,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助力企业更好把握国际市场机遇。
业内专家指出,此次外汇管理改革聚焦科技创新领域,通过扩大融资额度、简化管理流程等措施,有效降低了科技企业的跨境融资成本。特别是对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更灵活的外债管理政策将为其引入国际资本、拓展全球市场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