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进入倒计时,标志性工程即将启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在近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经党中央批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全岛封关运作定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拉开帷幕。这一举措被视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里程碑,预示着更进一步的开放和创新。
封关运作的核心在于将海南岛转变为一个特殊的海关监管区域,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便利化政策。这意味着,封关后的海南将在货物进出口方面享有更多的自主权和政策优惠。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封关后将实施更为宽松的“零关税”政策。根据最新政策,享受“零关税”待遇的商品税目比例将从目前的21%大幅提升至74%,涵盖约6600个税目。这一变化不仅覆盖了岛上各类有实际进口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允许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免进口税收流通。加工增值达到30%的商品将可免关税销往内地,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为了配合封关运作,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相关通知,明确了全岛封关时的货物税收政策。财政部关税司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一政策体系旨在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同时,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相关政策将在封关运作之日起正式施行,届时现有的进口“零关税”政策将纳入新的货物税收政策体系。
在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方面,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和海南省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完善。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降低了享惠门槛,扩大了受益面,以满足岛内企业的生产需求,并有助于培育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海关总署还研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和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明确了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之间的货物进出、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的海关监管要求。这些制度为实施安全高效精准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税收制度改革方面,廖岷表示,封关运作后,财政部将继续深化税制改革,确保政策力度持续提升,政策红利不断释放。这一改革将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进行。
王昌林强调,全岛封关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新起点。未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部署,会同海南省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