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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出手!4万亿ETF市场迎来风险管理新规

   时间:2025-07-05 00:42:19 来源:中国基金报编辑:快讯团队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于7月4日晚同步更新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的风险管理框架,为规模高达4万亿元的ETF市场增设了一道新的安全防线。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发布修订后的风险管理指引,为ETF市场的稳健前行保驾护航。

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均聚焦于ETF风险管理的具体规范,明确了基金管理人和会员的职责范围,旨在促进ETF市场的健康发展。新规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

此次指引修订的核心在于加强基金管理人对ETF申购赎回清单(PCF)的管理。具体而言,管理人需更加审慎地设定PCF的关键参数,如现金替代标志、申购与赎回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可现金替代比例上限等,并要求这些参数的设置需遵循严格的内控标准。例如,对于股票ETF,其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率需不低于被替代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涨幅限制比例,且可现金替代比例上限不得超过50%。

指引还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具有预警功能的风险监控系统,该系统需实时监控ETF的运作状态,特别是针对申购、赎回、交易量的异常放大,买卖价格与参考净值(IOPV)的偏离,以及因成份券或现金不足可能导致的赎回失败等风险情形。

对于会员(证券公司)及其客户,指引同样提出了明确的风险管理要求。会员需完善其管理制度,建立客户交易行为的跟踪监测机制,实施客户分类管理,并持续加强客户ETF交易行为的风险控制。特别是,会员需建立重点监控ETF名单,根据市场形势、交易情况及交易所的异常交易监管信息,及时调整监控名单。

纳入重点监控名单的ETF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显著偏离基金份额净值或参考净值且已进行风险警示的ETF;交易所向会员发出风险警示或提示的ETF;交易所公开宣布的重点监控ETF;以及会员认为存在其他重大交易风险的ETF。

这一系列修订旨在通过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确保ETF市场的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ETF市场的持续繁荣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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