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斯瑞达)近期向北交所递交了IPO申请,由国海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蒋欣祥与韦璐,审计工作则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
斯瑞达,这家成立于2011年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652.1万元,专注于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已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称号。为了进一步扩大产能和提升研发能力,公司计划通过此次IPO募资4亿元,资金将用于年产1600万平方米高分子多功能涂层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
斯瑞达的实际控制权掌握在高超与高雅父女二人手中,他们合计持有公司46%的股份。高超,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直接持股28.31%,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而高雅,持有公司17.69%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为第二大股东。高超拥有丰富的商业经验,曾在广西北海银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并在江苏澳冠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多年。高雅则是一名年轻的硕士研究生,自2021年起加入斯瑞达,目前除了担任董事外,还在证券部门进行轮岗。
从财务表现来看,斯瑞达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增长。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的营业收入从9626.40万元增长至3.13亿元,净利润也从457.33万元跃升至8466.56万元。特别是在2023年和2024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了大幅度的同比增长。同时,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也逐年提升,从2022年的35.49%增长至2024年的45.17%。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盈利能力的持续增强,斯瑞达正稳步迈向新的发展阶段。此次IPO不仅是公司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更是其未来持续发展和创新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