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了一项行政监管措施,针对新乳业及其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了警示。此次监管行动源于新乳业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关于商誉减值的处理不当。
具体而言,新乳业在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对一家名为重庆新牛瀚虹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重庆瀚虹”)的子公司计提了1260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然而,证监局调查发现,新乳业早在2023年半年报披露前就已经意识到重庆瀚虹无法实现预期的业绩,但并未在当年6月30日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这一行为违反了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
四川证监局在监管决定书中明确指出,新乳业董事长席刚、总经理朱川以及财务总监褚雅楠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因为他们未能勤勉尽责。因此,决定对该公司及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新乳业对此表示高度重视,承诺将认真检讨并汲取教训,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同时,公司强调,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作为一家通过并购整合迅速壮大的乳制品企业,新乳业自2019年上市以来,一直在积极寻求并购机会。其中,重庆瀚虹也是其并购对象之一。2021年,新乳业以2.3亿元收购了重庆瀚虹60%的股权,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对赌协议。然而,重庆瀚虹的业绩并未达到预期,反而连续亏损。
根据对赌协议,重庆瀚虹在三年内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3850万元、4235万元、4658万元,累计不低于12743万元。然而,实际上,从2021年3月至2023年9月,重庆瀚虹的累计净利润仅为-539.96万元,远低于对赌协议中的预期业绩。
尽管重庆瀚虹的业绩不佳,但新乳业在出售其控制权前并未计提商誉减值。这一行为引发了业内对其掩盖并购失败、规避商誉减值对公司业绩负面影响的质疑。直到2023年11月28日,新乳业才以1.49亿元的价格向关联方转让了重庆瀚虹45%的股权,使其在年报披露前顺利“出表”。
此次监管措施不仅对新乳业及其高层管理人员提出了警示,也再次提醒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重要性。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是维护市场公平、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基础。
新乳业的并购之路也引发了市场对其未来战略的思考。如何在并购后实现有效的整合和管理,确保被并购对象的业绩达到预期,是上市公司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尽管此次事件对新乳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公司表示将积极应对,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赢得市场的信任和支持。
同时,对于投资者而言,也需要更加关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理性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