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精心筹备的商务宴请因茅台酒的真伪问题陷入尴尬境地。四川德阳的魏先生近日向媒体反映,他花费30.8万元在广汉市广盛昌食品经营部购买的两件共12瓶“50年陈酿茅台酒”,经专业机构鉴定后发现多瓶为假冒产品,而这场消费纠纷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据魏先生提供的出库单显示,这批酒水包含4瓶2004-2011年批次(单价2.8万元/瓶)和8瓶2023-2025年批次(单价2.45万元/瓶)的茅台50年陈酿。销售方在单据上明确标注“假一赔十”的承诺,这为后续纠纷埋下伏笔。当宴请中宾客提出酒质异常时,魏先生当场联系经营部负责人,却得到“酒品绝对正品”的强硬回应。
为查明真相,魏先生先后将6瓶酒送检。第三方机构首先对1瓶酒出具“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鉴定报告,但销售方坚持要求茅台官方认证。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5瓶酒进行专业鉴定,结果均显示“与公司产品特征不相符”。面对铁证,经营部终于承认酒品存在问题,但在赔偿方案上与消费者产生严重分歧。
魏先生依据《食品安全法》提出“退一赔三”的诉求,仅就已确认的6瓶假酒主张赔偿。他表示:“出库单上白纸黑字写着假一赔十,现在我连这个底线都降低了,只要求退一赔三。"但经营部负责人祝某称:"我们只是中间商,每瓶只赚几百元差价,实在无力承担高额赔偿。"该店提出的解决方案包括原价退货或用其他年份老酒置换,均被魏先生拒绝。
随着调查深入,供货链条逐渐清晰。经营部负责人透露,这批酒系从成都兴华丰明洋酒水经营部临时调货,而明洋酒水负责人李某承认,12瓶酒是从多个回收商处拼凑而来,自己在交易中仅获利2000余元。她提出“退一赔24瓶酒”的补偿方案,包括12瓶老酒和12瓶普通茅台,但魏先生认为这种“以酒赔酒”的方式缺乏保障,坚持要求现金赔偿。
目前,广汉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涉事经营部立案调查,重点核查进货渠道和销售记录。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者即使不知情也需先行赔付,之后再向供货方追偿。魏先生表示,若协商无果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经营部履行“假一赔十”承诺。这场因高价酒引发的消费纠纷,暴露出高端酒水市场存在的监管漏洞和诚信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