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看似红火的直播带货,背后却隐藏着惊人的“刷单骗局”。长期从事食品销售的陈先生,本想借助网红的影响力拓展业务,却没想到遭遇了如此闹心的事。他邀请拥有1400万粉丝的沪上网红“X姐爱美食”进行直播带货,结果直播间显示的599单订单中,仅有4单是真实成交,其余全是网红团队刷单造假。目前,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涉事网红方退还了拼场费用,但另一场20万元包场直播的退费还在协商中。
陈先生日常关注网红带货时,常看到“X姐爱美食”直播间订单不断增长,一场直播动辄数万单的销量让他十分心动。由于该网红主打美食领域,与自己销售的葛根粉品类契合,2025年7月,他通过“X姐爱美食”的合肥代理公司签订了《广告服务合同》,支付3万元固定服务费及1%税金,约定网红为其进行20多分钟的“拼场直播”。每成交一单网红还需提成15%,每卖出一包葛根粉额外提成约30元。
2025年7月16日傍晚5点,这场让陈先生满怀期待的直播开播,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轮到葛根粉展示时已临近午夜,直播画面中,女主播一边吃播熟食,身后两名男子协助冲泡葛根粉,画外音同步介绍产品功效。直播录屏显示,最终下单量定格在599单,陈先生起初以为能小赚一笔。
然而,直播结束后的复盘却让他如坠冰窖。“后台数据显示,599单里只有5个实单,发货前还退了1单,实际销售额仅796元。”陈先生计算,扣除主播15%的提成后,自己实际到账仅676.6元。更让他震惊的是,通过后台订单溯源发现,599单中586单集中来自4个账号,分别是上海宝山区罗店镇的陈XX下单141单、北京顺义区高丽营镇的张XX下单165单、北京房山区长阳镇的胡XX下单135单、山东临清市金郝庄镇的胡XX下单145单,这些订单最终均以“退款”或“交易关闭”收尾,真实成交的4单并未包含在内。
更让陈先生崩溃的是,在拼场直播签约前后,他与合伙人还和该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新疆特产包场直播合同,支付20万元包场费及6000元税款,约定2025年7月下旬销售哈密瓜等产品。尽管拼场直播已暴露问题,但包场直播仍如期举行,最终销售额不足10万元,且此前拼场直播的4名刷单主力“全数到场”,其中陈XX单场刷单1429单,再次用虚假数据制造“销售繁荣”假象。
记者注意到,陈先生签订的两份直播合同均存在“漏洞”:既未约定保底销售额,拼场直播合同还明确标注“乙方不对甲方产品最终成交量负责”,仅约定“效果未达预期可申请补播”。陈先生表示:“我们不质疑合同履行,但他们用内部人员刷单制造虚假数据,这是欺诈!”他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组织虚假交易、虚假宣传),向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报案,该局于2025年12月25日出具立案告知单。
针对此事,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李达律师分析,网红团队的行为涉及三重法律问题:在公共领域,组织刷单属于对商品销售状况的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而言,虚假订单数据易误导其认为“商品抢手”,若因虚假宣传作出错误购买决策,消费者有权主张商品价款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对商家陈先生来说,网红以虚假销量承诺促成合作,可能构成合同欺诈或违约,陈先生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追责。
李达律师还补充,类似案例并非个例。近期河南禹州曾有案例显示,某“水军工作室”为直播间刷人气收费390余万元,负责人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获刑五年六个月,“无论是商家买流量,还是个人做‘刷手’,都踩了法律红线”。
此次事件再度引发行业对直播带货“流量泡沫”的讨论。业内人士透露,当前部分千万粉网红账号“水分”高达35%,靠机器刷粉、任务粉堆砌粉丝量,实际活跃粉丝不足一成,转化率甚至低于0.0001%,远低于行业3.8% - 4.5%的平均水平。律师建议,商家合作前应通过第三方工具检测网红粉丝质量,同时将销量、退款率等核心条款明确写入合同,避免陷入“虚假数据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