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胃癌晚期父亲含泪送别:十年养育非亲生,只盼女儿披上“亲妈外套”​

   时间:2025-09-09 12:07:08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河南广播电视台《小莉帮忙》栏目近日报道了一起令人心碎的家庭伦理纠纷:洛阳一名48岁男子在身患胃癌晚期、独自抚养女儿十年后,意外发现孩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这场涉及背叛、抚养权变更与房产争议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13年,在深圳务工的李先生与同乡王女士相恋并同居。王女士怀孕后返回洛阳待产,李先生每月将4000余元工资全部寄回,仅保留基本生活费。2015年,为给孩子办理户口,两人补领结婚证,李先生为女儿取名“小棉袄”,寄托着对家庭的期待。然而这段婚姻在2018年走向破裂:因王女士长期存在酗酒、赌博、夜不归宿等问题,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李先生抚养,王女士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但实际履行情况不佳。

离婚后,李先生独自承担起抚养责任,通过送外卖、代驾等体力工作维持生计。2022年初,持续腹痛的李先生被确诊为胃癌晚期,术后需定期化疗,彻底丧失劳动能力。年仅10岁的女儿开始承担起照顾父亲的责任,每天放学后为父亲倒水、热药,再趴在小板凳上完成作业。面对病情恶化,李先生通过姐姐多次联系前妻,希望将孩子交还生母抚养,却遭到拒绝甚至被拉黑。

在多方劝说下,李先生进行了亲子鉴定,结果如晴天霹雳:他与女儿不存在生物学父女关系。当记者随李先生姐姐前往王女士母亲家中沟通时,王母声称:“女儿怀孕时就告知过他可能不是亲生的,是他自己愿意养。”李先生对此坚决否认,指出若早知道真相,不会在房产上添加王女士名字,更不会倾尽所有抚养孩子。由于缺乏书面证据,双方各执一词陷入僵局。

目前在外地且电话关机的王女士,通过母亲转达了自身困境:经济能力有限且已再婚生育,突然接回10岁女儿确实困难。但王母同时表示,若法院判决抚养权变更,“不会推脱责任”,不过要求同步处理房产纠纷——这套位于洛阳的商品房,正是争议的核心。

房产纠纷源于2021年的一次冲突:王女士与李先生姐姐因孩子教育问题发生肢体冲突并受伤,经派出所调解后获赔18万元。随后,王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用该款项支付20万元首付购置商品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协议明确房屋归王女士所有,但未提及18万元赔偿款的性质。李先生一方认为,这笔钱本应用于治疗,却被挪作购房款,如今孩子非亲生,房屋应予以返还。王母则坚持赔偿款用途合法,协议已生效,若要反悔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调解过程中,记者与小女孩单独沟通时,她低头抠着手指说:“爸爸说不是亲生的,可我还是他小棉袄啊。我想陪爸爸治病,也想去看看妈妈长什么样。”心理专家提醒,成人矛盾不应转嫁给孩子,应优先保障其生活与教育稳定。目前,李先生已向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王女士需在七日内应诉;房产争议将另案处理,王母同意在判决前先行接收孩子并办理转学手续;李先生承诺配合女儿心理干预,其姐姐表示若法院判决房产重新分割,将依法执行。

离开调解现场时,李先生蹲下身为女儿整理书包带:“爸爸去住院,你先去外婆家,要乖乖写作业。”女孩点头,却在父亲转身时突然大喊:“爸爸快点好起来,我还要你接我放学!”电梯门合拢的瞬间,李先生捂住嘴,泪水顺着指缝流下。他将亲子鉴定书折成小块,与女儿幼儿园时画的“超人爸爸”贴纸一起放在胸前口袋。“等法院结果出来,我就把鉴定书烧了,留张纸没用,留点爱吧。孩子永远是我的小棉袄,只是我想让她再披一件亲妈的外套,这样就算我走了,她也不会冷。”

类似案件并非个例。北京西城法院去年审理的“抚养非亲生子女案”中,男方获赔15万元“精神抚慰金+抚养费”;上海一中院则判决生母返还男方七年抚养支出28万元。法律可以量化经济损失,却难以弥补情感创伤。李先生十年间为女儿半夜送医、参加家长会、编辫子、买公主裙的付出,这些“沉没成本”该如何计算?节目播出后,网友观点两极分化:有人主张“谁骗谁负责”,应加重生母惩罚性赔偿;也有人担忧过度追偿会让善意抚养人却步。或许,立法机关可借鉴国外“养育欺诈”条款,明确精神赔偿与抚养费追索标准,让善意不被辜负,也让无辜的孩子少受波折。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