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正式推出了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新规定,旨在明确“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的认定标准。这一业务指引,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8号》,自6月30日发布之日起即开始实施。
该指引的制定,是深交所基于前期发布的认定标准和实际案例,充分考虑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成长性和创新性方面的特点。此举旨在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为相关企业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导。
对于“轻资产”企业的认定,指引提出了具体标准:公司最近一年末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等非流动性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这一规定有助于识别出那些资产结构较轻、更加注重知识和技术积累的企业。
而在“高研发投入”方面,指引同样设定了严格的标准。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需不低于15%,或者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对于研发投入总额达到3亿元及以上的公司,指引还额外要求研发投入占比不得低于3%,以确保研发投入的质量和持续性。
在资金用途方面,指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其发行证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额的30%。这一规定体现了深交所“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旨在鼓励优质企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避免资金滥用。
创业板作为A股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先行板块,此次明确认定标准无疑将增强其制度的适应性。符合相关标准的上市公司将不再受30%补流比例的限制,无需提前规划资本性支出项目,这将大大提升相关公司的融资灵活性。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推动这些企业加大主营业务的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