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六盘水一家名为“七日快捷酒店”的本地经营场所陷入商标纠纷,被知名连锁品牌“7天酒店”起诉侵权,一审法院判决其赔偿1.5万元并停止使用含“七日”字样的标识。这场诉讼让这家仅有数间客房的小酒店面临生存危机,店主和员工向媒体倾诉了他们的困境。
据酒店现任负责人张先生介绍,该店自2014年由两名湖南籍投资者注册成立,2021年因原老板受伤返乡,由他接手经营至今。酒店共有12间客房,每晚房价在60至80元之间,日常营业额仅数百元。张先生透露,除了赔偿金,法院要求更换门头、标识物和布草等物品将产生超10万元额外支出,这对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家庭来说难以承受。
店长熊女士强调,酒店门头设计、logo图案与“7天酒店”存在明显差异,且六盘水钟山区并无“7天酒店”直营门店,不存在消费者混淆的可能。她展示的对比照片显示,两家酒店标识在字体、颜色和布局上均有显著区别。“我们经营了十年,员工最长工作了五年,全靠这份微薄收入养家。”熊女士表示,若二审维持原判,这家承载着多个家庭生计的小店将不得不关闭。
法律界人士指出,商标侵权判定需综合考虑标识相似度、商品关联度、实际混淆可能性等因素。本案中,被告方虽主张独立经营,但“七日”与“7天”在文字构成和读音上存在近似性,可能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标识。目前,该酒店已提起上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