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健品品牌“澳洲优思益”因虚假宣传陷入舆论漩涡,其背后编造故事、购买奖项、澳洲总部实为汽修厂等乱象被媒体曝光,引发广泛关注。随着品牌“滤镜”破碎,曾为该品牌带货的明星、主播们纷纷表态,章小蕙和李若彤等公开承诺“先行赔付”,表示“即便产品已拆封,也将全额退款”,其他参与带货的明星也表示会“兜底解决”。
退款承诺虽显诚意,但公众更关心的是法律责任如何划分。针对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指出,根据广告法规定,明星、主播以自身名义或形象为商品或服务作推荐、证明,即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金华进一步解释,全额退款是代言人履行民事赔偿的一种形式,但并非免责“护身符”,是否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需综合考量产品性质、代言人过错程度及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等因素。
具体而言,若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无论代言人是否知情,只要造成消费者损害,均需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普通商品,若代言人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代言,并导致消费者受损,同样需承担连带责任。胡磊补充道,若明星带货的商品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可能涉嫌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若被认定欺诈,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在此次事件中,多位明星作为第三方代言人,可能需承担广告法规定的连带赔偿责任;若直播间由明星自营或与商家构成共同经营,则可能被直接认定为经营者,需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法律专家提醒,流量变现必须严守合规底线,公众人物更应履行审慎核查义务。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付出相应代价。此次事件再次为明星代言行业敲响警钟,如何平衡商业利益与法律责任,将成为未来行业规范的重要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