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作为国家经济体系的核心支柱,对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影响。在全球经贸格局深度调整的背景下,金融领域对国家综合实力提升的作用愈发显著。当前,金融安全依托制度保障,市场活力激发创新动能,而有序运行则需法治护航。
在近日举办的金融街论坛"法治引领金融创新发展"主题研讨中,来自监管机构、司法部门及国际组织的专家,围绕跨境金融法治建设、全球金融治理等议题展开深度对话。与会者普遍认为,构建适应高水平开放的金融法治体系,已成为提升国家金融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张雯在发言中指出,法治作为全球金融治理的通用语言,通过规范市场行为、化解风险争议,正在重塑国际金融合作范式。以北京为例,作为全国金融资源最密集的区域,其金融业总资产、保险深度等核心指标持续领跑全国。自"两区"建设启动以来,已吸引近200家中外金融机构落户,北京证券交易所、绿色交易所等新型市场平台相继成立,累计推出17项跨境金融创新产品,服务覆盖107家跨国企业集团。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北京构建了多层次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设立全国首个金融业联合调解组织、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形成"诉讼+调解+仲裁"的立体化解模式。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代表处的设立,以及北京国际争议解决发展中心的运营,进一步提升了涉外金融纠纷处理的国际化水平。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黄卉透露,针对跨境金融服务需求升级,监管部门正推动银行外汇业务展业改革。通过明确真实性审核标准、优化结算服务流程,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构建起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外汇检查部门依法查处违规案件同比增长37%,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强调,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需与市场发展同步。目前全国已设立3家金融法院,形成"重点城市+专门法院"的审判格局。通过制定金融审判指南、建立典型案例库等举措,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预期。近三年金融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98天,涉外案件执行到位率提升至82%。
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分享了区域法治协同经验。他指出,香港通过"监管沙盒"机制、跨境执法协作等创新,构建起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的全领域监管体系。在京港合作框架下,香港可发挥三大功能:作为内地企业"走出去"的融资平台、提供金融法治建设参考样本、培养涉外法律人才。数据显示,京港金融合作项目已涉及资金规模超3000亿元。
圆桌讨论环节,与会专家聚焦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证券融资法律保障等热点。某国际律所合伙人提出,建立跨境法律适用指引、完善境外判决承认机制,是提升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吸引力的关键。另有学者建议,应加快制定《跨境金融交易法》,填补现行法规在数字货币、衍生品等领域的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