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约车日益普及的今天,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交通事故及其引发的赔偿纠纷也随之增加,尤其是网约车停运损失的赔偿问题变得尤为棘手。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为网约车司机和公众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启示。
案件发生在2024年4月,李某驾驶小型客车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了陈某驾驶的网约车。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责,陈某无责任。事故导致陈某的网约车受损严重,维修时间长达35天。尽管保险公司支付了维修费用,但双方在停运损失的赔偿上未能达成一致,陈某因此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停运损失14000元。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对陈某提交的相关证据进行了详细审查,包括网约车运输证、驾驶员证、维修发票及清单等,并通过微信聊天记录排除了陈某故意拖延维修的嫌疑,确认了35天的维修期。法院在计算停运损失时,考虑了陈某的日均营运收入,扣除必要成本,并参照当地交通运输业年平均工资标准,最终酌定每天停运损失为260元。
依据这一计算,法院判决李某向陈某赔偿停运损失9100元。双方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对于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如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运营而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法院应予支持。但索赔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车辆需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二是损失需合理,维修期与实际停运天数相符,且能提供充分证据。停运损失属于间接财产损失,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通常由侵权方承担。
针对此类情况,法官向网约车司机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务必确保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以避免因证照不全而无法索赔;其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合理安排维修,并保存好维修清单、进出厂时间证明、营运收入记录等证据;最后,日常运营中应妥善保存收入凭证,索赔时要实事求是,避免索赔金额与实际不符影响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