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资信)发出了严重警告的自律处分决定。
据协会公布的信息,联合资信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机构,被发现同时运行了两套不同的评级标准:一套是其自主研发的3C评级体系,另一套则是传统的发行人委托评级。这两套体系在对同一对象进行评级时,采用了不同的标准,明显违反了评级一致性原则。
3C评级体系是联合资信近年来着力打造的评级工具,它引入了“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一全新理念,从经营能力、财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维度来全面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该体系在实践中展现出了与国际评级体系相当的区分度和违约率表现。
然而,正是这套先进的评级体系,在给联合资信带来赞誉的同时,也埋下了隐患。据协会调查,联合资信在推进3C评级体系研发和建设的过程中,未能有效隔离其与委托评级业务之间的界限,导致了评级一致性问题的出现。
针对这一问题,交易商协会对联合资信进行了严肃处理,不仅发出了严重警告,还要求其立即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联合资信方面表示,将严格按照协会的要求,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自律规则,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近期还有另一家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证鹏元)也受到了监管处罚。中证鹏元因向潜在受评对象发送级别提升建议方案、评级分析人员与市场营销人员未有效隔离、在评级协议签订前实质开展评级作业以及在某企业核心资产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即出具评级等级等多项违规行为,被交易商协会警告并责令改正。
这些处罚案例再次提醒了信用评级机构在业务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自律规则,确保评级的公正性、独立性和一致性。同时,也促使市场各方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和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