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公布了一项针对广发银行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项目的自律调查结果,该调查涉及6家中标主承销商。据协会透露,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广发银行涉嫌存在引导价格等行为,目前协会正对此进行进一步核实。
事件起源于7月11日,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已对包括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兴业银行、国泰海通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在内的6家主承销商启动自律调查。这些主承销商在广发银行的债券项目中标承销费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
调查的起因是这些主承销商的报价,特别是中国银河证券和兴业银行的报价仅为700元,这一价格远低于市场预期,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反响。交易商协会随即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对相关机构展开了详细的自律调查。
7月21日,交易商协会再次发布公告,强调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广发银行存在涉嫌引导价格的行为,并表示将加强对发行人相关行为的规范,对存在此类行为的发行人将坚决予以惩处和打击。这一公告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关注度和讨论的热烈程度。
据《证券时报》报道,广发银行在此次债券发行服务机构选聘采购项目中,最终中选的6家单位报价差异显著,其中中国银河证券和兴业银行的报价尤为引人注目。这一事件不仅引发了市场对承销费用的关注,更引发了业界对债券市场竞争格局和定价机制的深入探讨。
事实上,交易商协会在今年6月已经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旨在规范信用定价和发行承销行为,防止市场出现不正当竞争和价格扭曲。然而,此次广发银行债券项目的事件表明,市场仍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自律。
业内人士指出,700元的承销费用并非问题的本质,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背后显现出的信用定价机制、市场机制以及对整个银行间债券发行机制的影响。在融资需求多元化的背景下,市场各方如何在规则框架内实现博弈平衡,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次事件也引发了业界对承销费用合理性的讨论。一些观点认为,承销费用的高低并非孤立变量,而是与承销商的服务能力、市场资源配置等多方面因素有关。因此,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承销商应更加注重服务的“厚度”和定价的合理机制,而非单纯追求低价竞争。
交易商协会表示,将继续加强对发行人和承销商的自律管理,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同时,也呼吁市场各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