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本市场曝出一起重大财务造假案,*ST苏吴因连续四年的虚假财务报告,触发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严厉规定。
7月13日晚,*ST苏吴对外发布了一则重磅公告,公司收到了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据告知书内容,因连续多年在财务报告中做假,*ST苏吴将面临1000万元的罚款,并且由于情节严重,已触及上市规则中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条款。后续,公司将依据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退市流程。
根据证监会调查认定的事实,*ST苏吴在2020年至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多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具体而言,公司通过开展无实际商业意义的贸易业务,在这四年间分别虚增了营业收入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和3.77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和16.82%。同时,公司还虚增了利润总额,金额分别为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和2121.9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也相当可观。
*ST苏吴在实际控制人的披露上也存在虚假信息。自2018年2月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后,钱群山实际上已成为*ST苏吴的实际控制人。然而,公司在2018年至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却一直错误地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
更令人震惊的是,*ST苏吴还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而这部分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却未在2020年至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据统计,截至2020年末至2023年末,*ST苏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高达1.27亿元、13.93亿元、15.43亿元和16.93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比重逐年攀升。
针对这一系列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作出了严厉的处罚决定。除了对*ST苏吴公司本身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外,还对时任董事长钱群山给予了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同时,时任董事钱群英、陈颐,以及时任财务总监孙曦、贸易业务板块子公司总经理骆啸等人也分别受到了警告和不同程度的罚款处罚。
随着处罚决定的公布,*ST苏吴的退市风险已经迫在眉睫。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ST苏吴的股票将从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