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近日宣布,其控股子公司弘元光能与顺风光电已正式签署了一项《合作经营协议》。该协议旨在携手顺风光电下属的无锡尚德等子公司,共同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以确保无锡尚德能够维持稳定运营状态。
根据协议内容,弘元光能与顺风光电的合作将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采购、人事管理、市场拓展、供应链及法务管理等核心经营管理事项。在合作期间,顺风光电方面将依据相关公司章程,履行除指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职权之外的所有职能,并有权派驻董事至指定公司,履行相关董事职权。
值得注意的是,顺风光电的母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将继续保留持有各指定公司所有证章照的权利。这一安排确保了顺风光电在合作过程中的核心利益不受影响。
双方还表示,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就未尽事宜进行持续磋商,并在必要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这一灵活的合作机制将有助于双方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和挑战。
弘元绿能在公告中强调,尽管与顺风光电开展了经营合作,但甲方(即弘元光能及其指定公司)在合作期限内因经营产生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有关经济和法律纠纷,仍应由甲方独立承担和处理。这一声明明确了双方在合作中的责任界限。
该协议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为五年,双方可在期满前协商延长合作期限。这一安排为双方未来的长期合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了解,无锡尚德此前曾面临预重整的挑战。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6日作出对无锡尚德进行预重整的决定。弘元绿能表示,公司有意向作为投资人参与无锡尚德的预重整事项,本次协议的签署正是为了维护预重整期间的稳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