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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牛重申50年协议权利,反驳泰国天丝声明

   时间:2025-03-04 16:00:28 来源:ITBEAR作者: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中国红牛近日针对泰国天丝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关于50年《协议书》的声明及舆论动向,做出了正式回应。这份回应发布于3月3日晚,中国红牛在声明中坚决表示,自身依法享有50年《协议书》所赋予的权利,并对泰国天丝此前的声明提出了有力的反驳。

在回应中,中国红牛首先指出,泰国天丝的态度出现了明显转变。此前,泰国天丝及其相关方面一直否认签署过这份50年《协议书》,但此次其长篇声明中的信息却暗示了对该协议真实性的认可。中国红牛认为,这一转变证明了50年《协议书》对于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具有决定性意义。

中国红牛详细列举了反驳泰国天丝声明的几点理由。首先,泰国天丝在声明中没有再明确否认50年《协议书》的存在,这实际上已经默认了该协议的真实性。中国红牛强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书已经认定中国红牛是50年《协议书》的签约主体,享有协议约定的权利。

其次,中国红牛指出,泰国天丝强调50年《协议书》没有加盖企业公章,但这一理由并不成立。因为在《98年合资合同》的签字页上,泰国天丝同样没有加盖企业公章,而是由其签字代表PAVANA女士签署。这证明了泰国天丝对于签字和盖章两种签约方式都予以认可。中国红牛认为,泰国天丝故意将《95年合资合同》的签章页与《协议书》并列对比,却避开《98年合资合同》,这是为了误导媒体和消费者。

中国红牛还提到,50年《协议书》的原件已经过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确认签字真实。面对这一事实,泰国天丝除了否认之外,无法解释为何《协议书》上会有PAVANA女士的亲笔签名。中国红牛强调,深圳前海法院的一审判决已经认定了50年《协议书》的真实性,这一事实不容改变。

中国红牛进一步指出,泰国天丝在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案件中,故意掩盖了仲裁庭因50年《协议书》不属于仲裁案件审理范围而未对该协议进行审查的事实,以此影射协议的真实性,恶意歪曲事实,欺骗媒体和公众。

最后,中国红牛强调,泰国天丝故意混淆50年《协议书》和合资合同的关系,只谈股东权利而不谈作为资源方的义务。中国红牛表示,合资合同并不能变更或取代50年《协议书》的效力,而50年《协议书》与红牛饮料在中国的合法化直接相关。中国红牛认为,泰国天丝试图通过篡改历史来掩盖其恶意违约、攫取合资利益的不诚信行为。

中国红牛在声明中表示,将依法采取法律手段,坚决维护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同时,中国红牛也表示,当前其生产销售一切正常,将继续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回报广大消费者以及合作伙伴的长期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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