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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曼》版权纷争持续,谁才是“正统”继承者?

   时间:2024-12-19 20:27:12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作者: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奥特曼》这一源自日本的经典IP,历经近60载风雨,依然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庞大的粉丝群体。上世纪90年代,随着《奥特曼》系列影视作品登陆中国,这个来自异国的超级英雄迅速成为了一代人的童年记忆。

尽管岁月流转,《奥特曼》却从未停下脚步,每年都会有新作品问世。而在国内,各类《奥特曼》IP授权商品和衍生品更是备受欢迎,市场上随处可见其身影。

然而,在这份热闹背后,却隐藏着一段复杂的版权争议。争议的焦点,是一份1976年的授权合同,这份合同涉及《奥特曼》最初几部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根据合同内容,泰国采耀公司总裁辛波特获得了《奥特曼·赛文》《奥特曼·艾斯》《奥特曼·泰罗》等9部作品在日本以外所有区域的分销、制作、复制、版权、商标权无限期授权。然而,这份合同的真实性却遭到了圆谷公司的质疑。

圆谷公司坚称自己是《奥特曼》系列作品的唯一版权方,而日本UM公司则声称自己通过辛波特获得了前9部《奥特曼》相关作品的版权,并据此对外开展市场推广工作。双方因此展开了激烈的法律诉讼,这一争议也波及到了《奥特曼》IP的被授权方。

在国内市场,新创华公司自圆谷公司获得授权,担任《迪迦奥特曼》中国大陆地区版权总代理,并开启了《奥特曼》系列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商品化授权业务。而奇奥天尊则获得了日本UM公司的授权,负责“经典奥特曼”系列在中国大陆的独家总代理及运营。由于版权源头存在争议,新创华与奇奥天尊在国内市场同样纷争不断。

司法判决本是解决版权纠纷的有效途径,但在《奥特曼》IP的争议中,不同国家、不同案件的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在日本,法院认定1976年的合同真实有效;而在泰国,法院则认定该合同系伪造。在国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就这一问题作出过不同的判决。

面对如此复杂的版权争议,新创华和奇奥天尊都坚称自己是合法的版权方,并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双方不仅频繁发布声明和公告,还通过法律手段来打击侵权行为。然而,这场版权之争却对被授权方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尽管如此,《奥特曼》IP的市场潜力依然巨大。新创华凭借其持有的更多、更新的奥特曼形象,在市场开拓上具有更大的优势。目前国内市场上流通的热门《奥特曼》IP产品,大多出自新创华授权。而奇奥天尊虽然持有的奥特曼形象较少,但也在玩具、日用品等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在资本市场的推动下,《奥特曼》IP更是成为了香饽饽。多家上市公司都依靠《奥特曼》IP获取了可观的收入。比如,积木玩具生产企业布鲁可和卡牌公司卡游都凭借《奥特曼》IP产品的热销,实现了业绩的大幅增长。

随着《奥特曼》系列作品的不断更新和市场的不断拓展,这个经典IP的影响力还将继续扩大。尽管版权争议依然存在,但《奥特曼》的未来依然充满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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