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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起诉大V名誉侵权胜诉:博主需公开道歉、赔偿损失56595元

   时间:2024-08-27 19:05:36 来源:鞭牛士作者:苏婉清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8月27日消息,今日,博主小蒜苗长在微博发文,称自己与小米的名誉侵权官司一审结果已出。法院判定其相关言论贬损诋毁,此外对小米的设计抄袭评价、对小米营销行为的评价,构成侵权,影响小米的品牌形象。法院判决其败诉,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共计56595元。

该博主表示:“一个是关于名誉侵权,我之前说过“欧洲爹”(当时网上讨论小米12s Ultra的设计是否抄袭华为Mate40,米粉说这个设计最早是诺基亚做的,要说抄袭,也是抄袭诺基亚)。“嘴里不要不要的,身体一撩就发骚”、“骚操作”、“LOW穿地心”,这些主要是针对小米过往的一些高管言论,包括常程“拍裤裆”等言论的评价,法院判定我贬损诋毁。

二、关于诽谤,主要是当初小米和荣耀之间的骂战,小米的良心厚道评价,小米早期的服务问题(自建服务体系之前)、设计抄袭苹果、品控和质量问题、小米一些营销行为是否低俗的问题等,法院认为我关于小米质量问题发言是合理的,不予支持,但关于我对小米的设计抄袭评价、对小米营销行为的评价,构成侵权,影响了小米的品牌形象。”

此外,小蒜苗长称后续将给出一个详细的说明,具有哪些内容被判侵权,以及,为什么会这么说。并配合支付赔偿金和道歉。

附博主所发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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