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牟定县腊湾村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两名留守儿童在村边树林玩耍时,不幸遭遇胡蜂攻击,最终失去生命。7岁的小闳和2岁的小雅,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平日由外公外婆照看。事发当天,兄妹俩跟随外公外婆到地里干活,期间独自跑进村边树林,不料遭遇了致命的危险。
树林中有一排挂在树上的蜂箱,已存在两年之久,既无围栏防护,也无警示标识。村民们对此习以为常,认为这些胡蜂“养着玩,不伤人”。然而,意外就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发生了。一群胡蜂突然集体出击,如黑云般压向兄妹俩,疯狂蜇刺。外婆发现后,不顾自身安危冲进树林,虽也被蜇数次,仍奋力将两个孩子救出。
遗憾的是,2岁的小雅在送医途中不幸离世,7岁的小闳虽坚持到次日凌晨,最终也未能挽回生命。他们的父母甚至未能见上孩子最后一面。外婆也因伤势严重住院治疗一周。尸检结果显示,小雅被蜇700多针,小闳被蜇300多针,攻击他们的是墨胸胡蜂,俗称“马蜂”。
墨胸胡蜂攻击性极强,受惊扰时会群体攻击,其单次蜇刺释放的蜂毒量是蜜蜂的5-7倍,含有神经毒素和溶血毒素,被蜇后可能引发多器官衰竭,属于高危蜂类。如此危险的蜂种,为何养殖区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养蜂人李某的解释是:“蜂群从没袭人。”
据了解,38岁的李某家庭贫困,负债10万余元,上有年迈父母,下有两个孩子,妻子无工作。为补贴家用,他两年前开始养殖墨胸胡蜂,去年获利1万余元。然而,他的养殖行为属私自进行,既无养殖证,也未设置围栏和警示标识。事发后,李某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后取保候审。
两兄妹的父亲陆先生向李某提出200万元赔偿诉求,但李某仅支付4万元,称自己负债累累,无力承担高额赔偿,愿卖车卖牛或外出打工分期赔偿。当被问及为何未道歉时,他表示:“道歉没用,我也是受害者。”
陆先生随后向监管部门申请赔偿,却遭遇“踢皮球”。农业局称养殖胡蜂属野生动物归林草局管,林草局则称胡蜂圈养后属家养范畴归农业农村局管。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养殖胡蜂必须办理养殖许可证。
养蜂人认责却无力赔偿,家属痛失亲人,监管部门职责不清,这场悲剧暴露出胡蜂养殖管理的严重漏洞。如何平衡养殖需求与公共安全?是等待悲剧发生后再“补漏洞”,还是提前立规矩、划红线?村委会和相关部门是否应承担责任?这些问题亟待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