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暗访发现一条令人震惊的食品黑色产业链:乐事薯片生产环节产生的废料“毛粉”,本应按规范处理,却经非法加工后流入食品市场,最终可能出现在消费者日常食用的粉丝、肉丸、火腿肠等食品中。
据调查,“毛粉”是薯片生产过程中削下的皮渣、清洗土豆产生的沉淀物等废料的统称。这些本应被用于饲料或工业胶水生产的废料,却被露天堆放在厂区,散发着刺鼻的酸臭味,甚至出现发黄生虫的现象。经过简单加工处理后,这些废料摇身一变,被包装成食用淀粉,通过中间商流入食品加工企业。
从法律层面看,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第34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薯片废料属于回收食品范畴,按规定只能用于饲料或工业用途,绝不能重新进入食品生产链条。而第123条更是对这种违法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10万元至1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5倍至3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可能被拘留5日至15日。此次曝光的百事武汉分厂,其“毛粉”露天堆放、酸臭发霉的情况,完全符合该法第34条第(六)款中“用霉变生虫的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情形。
在刑法层面,这种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霉变的土豆皮渣中容易产生生物毒素,仅靠简单清洗根本无法彻底去除。如果加工厂明知原料发臭仍进行加工,就涉嫌构成此罪。根据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最高可判死刑。而“明知”是认定此罪的关键,加工厂负责人以“不知道”为由进行辩解,在法律面前难以成立。
作为生产方的百事公司,在此次事件中也难辞其咎。根据相关规定,百事公司有义务对废料的去向、接收方的资质以及废料的用途进行严格审查。然而,记者能够轻易卧底进入厂区,发现“毛粉”露天堆放,这说明百事公司的内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其对废料流出后的监管缺失,属于典型的管理失职行为。
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食用了由问题淀粉制成的食品,有权依法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消费者还可以主张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消费者不仅可以起诉加工厂和中间商,将百事公司一并列为被告也具有合理性。
这条黑色产业链的形成,反映出从大企业到中间商再到加工厂,各个环节都存在严重的问题。大企业对废料管理不负责任,中间商为牟利收售发臭废料,加工厂明知原料有问题仍进行加工,每个环节都心存侥幸,认为“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后续能否彻底揭开这条灰色产业链的内幕,将违法者绳之以法,值得公众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