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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优思益”造假引风波 明星带货“翻车” 法律责任究竟如何担?

   时间:2026-04-03 22:31:38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一款名为“澳洲优思益”的叶黄素产品因被央视曝光存在虚构海外产地、伪造品牌背景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前,包括曾舜晞、李若彤、明道、章小蕙、陈妍希在内的多位明星及网络博主曾参与该产品的推广或直播带货活动。事件曝光后,相关明星迅速公开道歉,并启动了各自的先行赔付机制,再次将“明星带货责任归属”这一话题推上舆论焦点。

从法律层面看,明星或主播作为广告代言人,其责任并非仅限于公开致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责任划分具有明确依据。在民事责任方面,若代言商品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代言人需与广告主、经营者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消费者可向其中任何一方主张全额权利。对于非生命健康类商品,代言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广告虚假”的前提下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明星未实际使用产品,只要代言行为成立并造成损害,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同样不容忽视。若代言人未实际使用产品,除民事赔偿外,还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甚至三年内禁止从事代言活动的处罚。更严重的是,若代言人明知产品违规甚至有毒有害仍执意代言,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专家指出,明星光环并非免责盾牌,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责任认定的关键在于明星在带货活动中的法律身份。若明星仅收取推广费或佣金,未直接以自己名义销售产品,其身份通常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受《广告法》约束,需为虚假宣传承担连带责任。若明星以自身名义开设店铺或直接参与销售,则身份转化为“经营者”,需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换货、欺诈赔偿(如“退一赔三”)等更严格的责任。实践中,两种身份可能重合,导致责任认定更加复杂。

事件曝光后,相关明星博主公布的赔付方案差异显著。李若彤承诺无论产品是否开封均全额退款;明道开通了限期退款通道;博主“夏诗文shwin”提出“退一赔三”方案,并承诺赔偿不足500元时补足至500元;另有博主仅同意赔偿订单金额的15%。这种差异既反映了合作模式(如坑位费、佣金比例)的不同,也体现了各方对法律责任认知和危机公关策略的差异。法律人士指出,若权威部门认定品牌方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依法有权主张“退一赔三”(最低500元)的惩罚性赔偿。目前的“先行赔付”多为基于社会声誉管理的主动行为,最终法定责任仍需监管部门调查认定。

此次事件为行业敲响了警钟。专家呼吁,明星在承接推广前,必须对商品资质、产地、功效等核心信息履行超出普通消费者的核实义务,平台方也需加强对商家及推广内容的审核监督。对于消费者而言,在信赖明星推荐的同时,应保持理性判断,注意留存购买凭证和宣传证据。一旦权益受损,可依法向商家、代言人及平台等多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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