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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喝奶茶被辞退?调解介入化干戈,女子获补偿与公司握手言和

   时间:2026-03-19 19:28:04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一起因“上班喝奶茶”引发的劳动纠纷在某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圆满解决。这起纠纷的当事人是某便利店员工万某(化名)与她供职四年的公司,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告终。

47岁的万某自2021年起在一家仅有5名员工的便利店工作,但始终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5年3月,公司突然以“上班期间冲泡奶茶违反规定”为由,通知与她解除劳动关系。这一理由让万某感到既荒谬又心寒——作为老员工,她从未因工作问题受到过任何批评,此次辞退显然另有隐情。

面对突如其来的解雇,万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她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总计17271元的赔偿诉求,涵盖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以及多年来的加班工资等。与此同时,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介入调查,发现公司所谓的“喝奶茶”只是借口,实际是因经营压力增大而试图裁员,却不愿承担法定补偿责任。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没有简单判定对错,而是采取“背对背”沟通策略: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普及劳动法规,明确指出“即使裁员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另一方面向万某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满一年未签合同即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部分诉求可能无法全额支持。通过情理与法理的双重疏导,双方情绪逐渐缓和。

经过多轮协商,公司承认裁员决定“实属无奈”,同意支付合理补偿;万某也调整了预期,接受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公司当场支付经济补偿金,万某撤回仲裁申请,劳动关系正式解除。这场原本可能演变为仲裁乃至诉讼的纠纷,以和平方式画上句号。

这起案件折射出小微企业用工规范的普遍问题。法律专家提醒,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即使经营困难需裁员,也需提前说明情况、支付经济补偿,而非寻找借口逃避责任;劳动者则应增强维权意识,及时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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