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对携程集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其在在线旅游市场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法处以51.79亿元罚款。经调查,携程通过与部分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协议限制其入驻其他平台,并强制要求酒店提供“全网最低价”,这些行为实质上阻碍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
处罚决定公布后,携程集团迅速作出回应。当日上午,携程官方发布声明称“诚恳接受、坚决服从”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约半小时后,CEO孙洁向全体员工发送内部信,强调此次处罚是公司优化经营模式、明确产业定位的重要契机。她表示,携程将以此次整改为抓手,推动行业破除无序竞争,构建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孙洁在信中明确了员工应对外界问询的统一口径:面对亲友关切时,需传递公司积极整改的态度;面对商家和消费者时,要继续提供专业稳定的服务;面对舆论质疑时,则应以实际整改行动和合规体系作为回应。她特别强调,公司各项业务运转正常,日常经营未受处罚影响。
根据公开的内部信内容,携程的整改措施包含三大方向:一是保障业务平稳运行,确保用户预订和出行服务不受影响;二是将处罚视为优化经营模式的契机,主动引领行业规范发展;三是已制定完整整改方案并建立配套机制,重点破除行业无序竞争,扩大市场增量。针对员工行为准则,信中要求统一传递整改态度,用实际行动替代口头解释,以公平合作机制回应外界质疑。
此次处罚创下多个“第一”:作为我国在线旅游领域首例反垄断案件,首次将平台强制“全网最低价”行为认定为垄断,并首次同时采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附加行为整改令三种处罚类型。其中,责令携程终止“特牌”“金牌”合作模式及“最低价”条款,没收违法所得并退还酒店订单储备金,罚款比例显著高于以往案例,体现了监管部门从严整治的决心。
专家分析指出,该案标志着在线旅游平台正式纳入反垄断法监管范围。此前,行业内的独家合作或“最低价”条款多通过电子商务法或合同纠纷处理,此次处罚明确了此类行为的违法性。同时,案件首次将“全网最低价”认定为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填补了价格控制类垄断行为的定性空白,对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具有里程碑意义。
监管部门通过此案释放了多重信号:一是反垄断执法已形成事前引导、事中监管、事后惩戒的全链条机制;二是否定“最低价”竞争模式,推动行业从价格内卷转向服务创新;三是明确算法与流量的合规边界,技术中立不能成为豁免垄断行为的理由;四是平衡平台与商家利益,恢复商家自主定价权,引导平台经济向效率驱动转型。据悉,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半年时间,展现了监管部门高效执法的能力。
目前,携程已公布包含十九项措施的整改方案,并表示将接受社会监督。公司承诺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全面终止违法合作模式,退还相关费用,同时优化平台规则,保障商家跨平台经营自由。此次整改效果如何,将持续引发市场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