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听众杨女士向江苏广电荔枝新闻中心《政风热线》节目求助,称其28岁的弟弟在苏州工作期间,因参加公司年会饮酒过量不幸离世,家属希望企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据了解,杨女士的弟弟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至苏州工业园区某半导体企业工作。1月24日晚,他在公司年会上饮酒后失去意识,被同事送回宿舍。次日清晨,舍友发现其身体异常后紧急送医,但最终因心脏骤停抢救无效死亡。公安部门已排除他杀可能,认定死亡原因为心脏骤停。
家属质疑企业未及时履行救助义务,认为公司在饮酒过程中未有效劝阻,且发现员工醉酒后仅安排送回宿舍,未及时送医检查。对此,涉事企业法务负责人回应称,年会期间无人强行劝酒,员工醉酒后已安排专人护送回住处,企业已尽到基本照顾责任。目前双方已就补偿金额达成协议,企业同意支付部分人道主义补偿。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企业作为年会组织者,若提供酒水则需对饮酒安全承担注意义务。这包括事前警示过量饮酒风险、事中制止恶意劝酒行为、事后对醉酒员工采取必要救助措施。若未尽到上述义务导致损害发生,组织者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针对年会饮酒风险,律师建议企业应完善活动安全预案,例如安排专人监督饮酒情况、配备急救人员、与附近医疗机构建立应急通道等。同时提醒劳动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对自身健康负责,避免过量饮酒,同席人员也应相互提醒,共同防范意外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