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最高法认定:自伤自残威胁属家暴!非物理性家暴边界清晰了

   时间:2025-11-23 18:31:09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家庭暴力常被简化为肢体冲突的代名词,但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反家暴典型案例,却揭示了另一种更具隐蔽性的伤害形式。11月21日公布的司法实践表明,通过自伤自残或威胁实施此类行为,造成他人精神恐惧并实施控制的行为,已被明确认定为家庭暴力范畴中的精神暴力。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案件极具代表性。2024年10月30日,某小区内一对夫妻因琐事激烈争执,当妻子鲁某准备带孩子离开时,丈夫王某突然手持菜刀以自残相逼。尽管未直接实施身体伤害,但这种极端行为在鲁某心中投下巨大阴影。争执中鲁某被推倒受伤,惊恐之下她立即报警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步提交了现场视频等关键证据。

法院在接案后仅用20分钟即完成在线审查,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精神暴力。该法明确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纳入家暴范畴,本案中王某通过自残威胁制造持续心理压力,实质上达到了恐吓效果,对受害者精神健康造成实质损害。

主审法官娄婷解析称,家庭暴力存在物理性与非物理性之分。前者表现为殴打、捆绑等直接身体伤害,后者则通过精神控制、情感虐待等手段实施。本案突破了"必须存在身体损伤"的传统认知,首次在司法层面清晰界定:以自伤自残相威胁达到精神控制目的的行为,同样构成家庭暴力。

这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定书,不仅为受害者划定了法律保护边界,更明确了精神自由的司法保障路径。法院同步告知王某违反保护令将面临罚款、拘留乃至刑事追责,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独立人格权与身心健康。该判决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裁判范本,彰显了司法机关对非典型家暴形态的零容忍态度。

法律界人士指出,精神暴力往往伴随长期心理创伤,其危害性不亚于肢体暴力。此次司法实践通过明确认定标准,既警示施暴者任何形式的控制手段都将受到惩处,也鼓励受害者突破"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束缚,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