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发布了一项关于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期稳健投资及长周期考核的重要通知,旨在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入市,并强化其市场稳定与经济发展助推作用。
该通知积极响应了中央金融办等六部门联合推出的《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与考核体系进行了全面升级。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及此前相关文件精神,财政部此次对保险公司的考核标准进行了细化与优化。
在经营效益类指标的考核上,通知特别强调了“净资产收益率”的考核调整。原本的“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的考核方式,现扩展为“当年度指标+3年周期指标+5年周期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其中,当年度指标占比30%,3年周期指标占比50%,5年周期指标占比20%。这一调整旨在更全面、长远地评估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鼓励其追求长期稳健发展。
同样,对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考核也进行了类似的调整,从单一的当年度指标扩展为包含3年周期与5年周期指标的综合考核体系,权重分配与净资产收益率相同。这一变化不仅反映了财政部对保险公司长期资本管理的重视,也体现了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强化。
通知还明确要求国有商业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加强资产与负债在期限结构、成本收益、现金流等方面的匹配管理。保险公司需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合理确定权益投资比例,确保投资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平衡,实现所有者权益的稳定增长。
在投资策略上,通知鼓励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内部中长期考核机制,加强投资组合管理,挖掘具有升值潜力和稳定现金流回报的优质投资标的,为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通知还强调了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增强投资管理能力的重要性。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执行并不断健全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评估体系,加强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收益分析、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投资风险的有效控制。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自2025年度开始的绩效评价工作。其他商业保险公司也可参照执行。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将对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财政部此次的通知,不仅体现了对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的引导,也彰显了对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的高度重视。随着这一政策的深入实施,保险资金在市场上的稳定器作用将更加凸显,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同时,这也将对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推动其不断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优化资产配置策略、加强投资风险管理,以实现更加稳健、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