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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承销“地板价”频发,行业乱象何时止?

   时间:2025-07-14 00:40:46 来源:北京商报编辑:快讯团队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债券承销市场的一则自律调查公示,再度将行业内“地板价”承销费现象推向风口浪尖。据悉,广发银行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项目中,包括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兴业银行等在内的六家主承销商的中标承销费,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与热议。特别是当部分承销机构的中标承销费被曝出仅为700元时,更是震惊了整个行业。

在券商投行工作多年的李阳(化名)表示,这样三位数的报价确实罕见,但这并非个例,而是整个行业低价竞争趋势的集中体现。据了解,广发银行此次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选定了六家机构作为2025—2026年间该行二级资本债券承销服务的主承销商。然而,这六家机构承销服务费总额仅为63448元,其中中国银河证券和兴业银行的预估服务费更是低至700元。

这一“地板价”迅速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在债券承销过程中,招投标是常见的业务获取方式。然而,近年来,为了争夺市场份额,部分承销机构不惜采取低价策略,试图以价格优势抢占标的。李阳透露,按照他过往的经验,每单债券项目收入原则上不会低于100万元,但近年来低价竞争加剧,部分项目实际承销收入已远低于这一标准。

事实上,债券承销领域的低价竞争现象并非首次出现。近年来,包括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江西银行、嘉兴银行在内的多家机构在债券承销过程中,都曾出现过承销费率极低的情况。而广发银行也曾在2022年卷入类似事件,当年其公示的260亿元金融债承销项目中,承销费率同样低至万分之几。

那么,究竟是谁导演了这场债券承销的“地板价”呢?业内人士指出,在金融市场的众多业务板块中,债券承销长期占据重要地位,但近年来却频频出现跌破底线的低价竞争。这主要是由于承销机构在规模导向的驱动下,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而不惜以低价换取业务量。同时,部分银行在选择承销商时过度关注价格因素,忽视了承销商的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低价竞争的现象。

随着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优质客户群体比例下降,能够发行高信用等级债券的企业数量减少,这也加剧了债券承销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券商在债券承销费方面的竞争激烈,导致成交价格跌至“地板价”,这与整个市场内卷式的竞争格局密切相关。

债券承销行业的低价竞争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从机构自身角度来看,过低的承销费用使得机构难以投入足够的资源进行项目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等关键环节,可能导致对债券发行主体的风险判断出现偏差。而从行业整体来看,低价竞争破坏了正常的市场定价机制,使得竞争不再基于专业能力与服务质量,而是围绕价格展开。

为了破解这一困局,监管层已出手整治。近日,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提出发行人、承销机构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发行承销,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事先约定债券发行利率,不得以“返费”等手段扭曲市场价格。同时,承销机构也应加强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性和深度,确保对债券发行主体的风险有准确的判断。

产业经济研究人士王剑辉强调,为了提升整个债券市场发行的整体质量,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出台一些防止“内卷式”竞争的监管规定。例如,可以通过核算相关成本制定债券发行的最低费率标准。同时,发行方在选择承销商时也应综合考量投行的整体信用水平、服务质量以及专业能力等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债券承销行业正迎来两大明显变化。一方面,监管尺度越收越紧,合规要求不断升级,对财务顾问协议、隐形利益输送等行为的审查越来越严。另一方面,监管也对一些低价中标项目加强监督评估,倒逼承销机构必须绷紧内控弦,既要守住成本底线,又得踩稳合规红线。

在这场洗牌中,或许正是行业回归理性的开始。当价格不再是唯一标尺时,专业价值才能真正沉淀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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