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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女子套购转卖免税品千余件,非法获利终被判刑

   时间:2025-06-26 00:06:05 来源:环球网编辑:快讯团队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期披露了一起涉及免税商品走私的案件细节,该案揭示了利用他人免税额度套购商品再转卖的非法行为。

据悉,乐东县女子张某于2019年在网络兼职群中结识了一名自称“三亚导游”的网友。两人达成协议,张某负责召集人员前往三亚免税店购物,而“三亚导游”则通过网络转账支付货款及劳务费给张某或其丈夫。这些劳务费随后被张某转交给参与购物的游客,自己则从中抽取差价作为好处费。

根据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张某不仅组织人员购物,还违反了免税商品提取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购买免税品后需在机场、码头或火车站特定窗口提取,并随交通工具离开海南。然而,张某及其同伙却指示购物者将免税品邮寄至指定地址。

2021年,张某在三亚免税店附近又结识了网名“深圳老板”的人。这位“深圳老板”要求张某通过朋友圈招募更多人员参与套购,并承诺给予招募费。张某随后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成功招募到更多人,并多次带领他们到免税店购物。这些购物者离岛后同样将免税品邮寄至张某和“深圳老板”指定的地址。

法院查明,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张某利用他人免税额度,在三亚某免税店套购离岛免税品共计1227件,非法获利约1.5万元,并涉嫌偷逃税款36.14万余元。今年4月末,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作出了判决。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鉴于其主动预缴了15万元罚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案件中涉及的“三亚导游”和“深圳老板”两名犯罪嫌疑人已另案处理,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此案的曝光再次提醒公众,利用免税政策进行非法套购和走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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