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动车上行李箱掉落导致孕妇受伤、婴儿早产的悲剧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网友张女士透露,1月22日,她在乘坐D3702次动车时,不幸被放置在行李架上的一黑色行李箱砸中腹部。当时,列车正从南宁东站出发,准备前往崇左南站。这一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张女士惊恐万分,而更糟糕的是,她腹中的7个月大的孩子也因此遭受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针对此事,广州客运段迅速作出回应,并发布了相关情况说明。据核实,当时旅客叶先生在放置行李箱时,并未注意到行李架上贴有“连接部位 勿放行李”的安全标识,将行李箱放在了不适当的位置。列车启动后,行李箱因未固定稳妥而掉落,直接砸中了张女士。
事发后,列车工作人员立即采取行动,通过广播寻找医生乘客,并配合医生对张女士进行现场救治。列车到达南宁站后,张女士在叶先生和医生乘客的陪同下,紧急前往南宁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然而,尽管医护人员全力救治,张女士的孩子还是因早产而不幸离世。
张女士表示,自己在被砸中后,列车长并未主动帮忙联系救护车或询问是否需要中途下车,而是选择通过广播寻找医生。虽然车上有医生乘客及时伸出援手,但下车后车站人员也并未提供必要的协助。张女士只好自行步行出站并打车前往医院。自事发以来,铁路部门和行李箱所有人在责任划分上一直存在争议,导致张女士一直未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对于此事,南宁站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事件发生在列车上,因此归属广州铁路局负责。据其了解,广铁集团已有人员在处理此事。同时,南宁市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也证实了张女士入院并进行剖宫产手术的事实,但对于手术是否与行李箱掉落有关则未予回应。
面对这一悲剧,张女士表示将准备起诉行李箱的主人。而针对行李坠落致伤涉及的法律问题,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赵良善律师认为,如果经调查确认行李主人存在过错,如未规范放置行李等,则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铁路方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在其他疏忽行为,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处理中。